律政通中文网

主页
分享国内外融媒信息
律政通中文网 为客户提供信息参考

西沐:数字化是文化艺术大众化的物理基础(下)

更新时间:2026-07-02 21:23:11点击:

文章配图-1

数字化是文化艺术大众化的物理基础(下)

西沐

内容提要

全面渗透的数字技术正在从底层重塑文化艺术发展的运行逻辑,推动传统精英主导的圈层化产业生态向全民共建共享的大众化机制系统性转型。本文立足技术哲学与产业经济学双重视野,系统厘清大众化机制、数字化与数智化的概念边界与演进脉络,提出 “物理基础 — 价值链条 — 治理体系 — 形态提升” 的四维分析框架。研究表明:数字化通过构建泛在连接、数据要素与算力算法三位一体的技术基础设施,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大众化的物理约束与效率瓶颈,成为大众化机制落地的物质前提;其价值链条层面的赋能作用体现为文化资产管理的 IP 化转型、价值发现的大众参与、价值管理的效能升级与传播范式的底层革新;治理层面则形成数据驱动与流量引导双轮协同的数字化治理范式,保障大众化生态的有序运行。在此基础上,数智化作为数字化的高阶形态,一方面推动生产范式从 “大规模同质化” 向 “大规模个性化” 跃迁,另一方面构建技术赋能的文化平权机制,并最终推动价值范式从 “以物为尺度” 向 “以人为尺度” 转向,实现多元主体的价值共生,指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终极目标。本文既丰富了数字时代文化大众化的理论体系,也为文化艺术产业数字化转型与普惠性发展提供了实践路径与风险预警。

关键词:数字化;大众化机制;数智化;价值共生;人的全面发展

文章配图-1

六、数字化重塑传播理念与拓展认知边界

传播是连接创作与消费的桥梁,也是大众化机制的关键环节。传播技术与传播模式的迭代,始终是推动大众化进程的核心动力。数字技术的发展,不仅带来了传播渠道的线上迁移,更引发了一场底层逻辑的范式革命。数字化传播与传统传播具有本质的差异,沿用传统传播理念应对数字化场景,必然会出现水土不服。深刻认识数字化传播的范式特征,是做好数字时代文化艺术传播、推动大众化深入发展的前提。

  1. 传统传播模式的核心逻辑与适用边界

在传统媒介环境下,文化艺术传播形成了一套成熟的逻辑体系,其核心特征可以概括为四点,对应着拉斯韦尔 “5W” 传播模式的经典框架。

  1. 传播主体中心化,对应 “谁在传”。

传播权力掌握在专业媒体、美术馆、画廊、出版社等机构手中,只有经过这些机构筛选的内容,才能获得广泛传播的机会。普通创作者与大众没有传播渠道,只能作为信息的接收者。传播权力的中心化,是传统传播最核心的特征。

  1. 传播内容单向化,对应 “传什么”。

传播是典型的 “传者 — 受者” 单向线性模式,传播者生产内容,受众被动接受,缺乏双向互动与反馈渠道。传播效果的反馈周期长、成本高,难以根据受众反应及时调整传播策略。

  1. 传播渠道稀缺化,对应 “通过什么渠道”。

传统传播渠道如报纸、电视、线下场馆等,容量有限、成本高昂,属于稀缺资源。渠道资源向头部内容与头部创作者倾斜,小众内容与基层创作者难以获得传播资源。渠道的稀缺性,直接决定了传播的中心化格局。

  1. 传播目标普及化,对应 “达到什么效果”。

传统传播的核心目标是 “覆盖更多人”,通过标准化的内容实现大范围的文化普及,因此内容往往偏向大众化、同质化,以适配最广泛受众的平均审美。

传统传播模式在文化普及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适用边界也十分明显:它适合精英主导下的单向普及,却无法适配数字时代全民参与、个性多元、双向互动的大众化传播需求。如果用传统传播理念应对数字化传播场景,必然会出现水土不服的问题。

  1. 数字化传播的本质特征与运行逻辑

数字化传播并非传统传播的线上化,而是一场底层逻辑的范式革命,它构建了全新的传播规则与运行逻辑,从传播主体、内容、渠道到效果,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

  1. 传播主体去中心化。

在数字平台上,每个人都可以注册账号发布内容,成为传播节点。传播不再是专业机构的专属权利,而是全民都可参与的行为。创作者可以直接面向受众进行传播,无需经过中介机构,传播权力从中心向边缘扩散,形成了分布式的传播网络。去中心化的传播格局,让每一个个体都拥有了传播权,是传播大众化的核心体现。

  1. 传播内容互动化。

数字化传播是双向互动的模式,受众不仅可以接收内容,还可以点赞、评论、转发、二次创作,直接参与到内容的传播与生产中。传播过程不再是线性的,而是网状的、裂变式的,优质内容可以通过用户的社交分享实现病毒式传播,传播效率远超传统模式。互动性不仅提升了传播效率,更强化了受众的参与感与归属感。

  1. 传播算法精准化。

数字化传播的核心分发机制是算法推荐,算法根据用户的兴趣标签、行为数据,将内容精准推送给目标受众。这种 “千人千面” 的分发模式,打破了传统渠道的容量限制,让不同类型的内容都能找到对应的受众,小众文化也能获得精准传播。算法分发实现了内容与受众的高效匹配,激活了长尾传播价值。

  1. 传播效果数据化。

数字化传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数据化,播放量、完播率、互动率、转化率等数据,能够实时、精准地反映传播效果。传播者可以根据数据反馈快速调整内容与策略,实现传播效果的持续优化。数据化让传播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大幅提升了传播的精准性与可控性。

可以看出,传统传播是 “以传者为中心” 的覆盖式传播,而数字化传播是 “以用户为中心” 的精准式传播、互动式传播、裂变式传播。二者的底层逻辑完全不同,这也决定了不能用传统传播理念去应对数字化传播。

  1. 传统传播理念应对数字化场景的失效表现

在产业实践中,很多机构与创作者仍沿用传统传播理念开展数字化传播,导致传播效果不佳,甚至产生负面效果,典型的失效表现有三类。

  1. “硬广思维” 的失效。

传统传播习惯采用硬广式的内容输出,直接进行作品宣传与品牌推广,追求大而全的信息覆盖。但在数字化环境中,用户对硬广内容的接受度极低,很容易产生抵触情绪,直接划走甚至屏蔽。数字化传播的核心是 “内容化”,需要将传播信息融入优质内容中,通过价值输出获得用户认同,而非生硬的广告灌输。硬广思维本质上仍是传者中心的单向输出理念,与用户中心的数字传播逻辑相悖。

  1. “渠道思维” 的失效。

传统传播的核心是抢占渠道资源,认为只要占据了核心渠道就能获得好的传播效果。但在数字化时代,渠道不再是稀缺资源,用户注意力才是稀缺资源。如果内容不符合平台调性与用户喜好,即使投入大量资源购买流量,也难以获得好的传播效果,甚至会造成流量浪费。渠道思维忽视了内容本身与用户需求,颠倒了传播的主次关系。

  1. “单向思维” 的失效。

传统传播习惯单向输出内容,忽视与用户的互动,不重视用户反馈。但数字化传播的核心动力是用户互动与社交裂变,没有互动的内容无法触发算法推荐,也无法形成二次传播。忽视用户互动,就等于放弃了数字化传播的核心优势,最终只能获得有限的基础曝光,无法实现传播破圈。

除此之外,传统传播的 “标准化思维”“精英审美思维” 等,也都难以适配数字化传播的分众化、大众化需求。用传统理念做数字化传播,本质上是 “新瓶装旧酒”,无法发挥数字化传播的真正效能。

  1. 数字化传播构建用户导向的传播生态

适配数字化传播的底层逻辑,文化艺术传播应当转变理念,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数字化传播生态,充分释放数字化传播的效能,推动文化艺术的大众化传播。

  1. 内容层面要从 “宣传导向” 转向 “价值导向”。

摒弃生硬的广告宣传,聚焦用户需求,创作有内容、有温度、有价值的传播内容。例如,艺术传播可以通过创作过程分享、艺术知识科普、艺术家故事讲述等内容,让用户获得价值感,进而建立对艺术家与作品的认同。价值导向的内容,更容易获得用户的主动关注与自发传播。

  1. 运营层面要从 “渠道运营” 转向 “用户运营”。

将重心从抢占渠道转向经营用户,通过互动、社群、私域沉淀等方式,与用户建立长期的情感连接。用户不仅是传播的受众,更是传播的节点与品牌的共建者,激发用户的传播意愿,才能实现裂变式传播。用户运营的核心,是从 “流量思维” 转向 “留量思维”,注重用户的长期价值。

  1. 策略层面要从 “标准化” 转向 “平台化”。

不同的数字平台有不同的内容生态与用户特征,不能用一套内容通发所有平台。要根据平台特性定制传播内容,例如短视频平台侧重视觉化、碎片化内容,社交平台侧重话题性、互动性内容,专业平台侧重深度化、学术性内容。平台化策略能够最大化适配不同渠道的传播逻辑,提升传播效率。

  1. 评估层面要从 “覆盖量” 转向 “转化力”。

不再单纯追求播放量、曝光量等表层数据,而是关注互动率、粉丝转化率、消费转化率等深层指标。传播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连接、实现价值转化,而非单纯的信息覆盖。转化力导向的评估,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传播效果,引导传播策略持续优化。

七、数据与流量驱动大众化时代的数字化治理

大众化激活了文化艺术产业的活力,但也给产业治理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当参与主体从少数专业人士扩展至全民,当内容与交易规模从量级跃迁至海量,传统的治理模式就难以适配了。大众化时代的治理,必须转向数字化治理,以数据与流量为核心抓手,实现治理模式的升级,保障大众化生态的健康有序发展。

  1. 大众化时代海量主体与多元乱象的治理挑战

大众化进程的深入,让文化艺术市场的规模与复杂度指数级提升,传统治理模式面临着全方位的挑战。

  1. 治理对象的海量性带来监管压力。

大众化时代,创作者数量、作品数量、交易数量都呈指数级增长,内容形态与交易模式也不断创新。传统的人工审核、线下监管模式,监管人力与监管能力都存在天花板,无法覆盖海量的治理对象,容易出现监管空白。治理能力与治理规模的不匹配,是大众化治理面临的首要矛盾。

  1. 治理场景的复杂性增加治理难度。

数字化环境下,内容传播与交易都在线上进行,具有跨地域、匿名化、速度快的特征。版权侵权、虚假宣传、流量造假、价格炒作等违法行为,隐蔽性强、传播快、溯源难,传统的属地化、线下化治理模式响应滞后,处置效率低,往往违法后果已经扩散,监管才能介入。

  1. 治理目标的多元性提升治理要求。

大众化时代的治理,既要保障产业活力,鼓励创新与大众参与,又要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各类风险;既要尊重大众的多元审美,又要引导正向的价值导向;既要保护创作者权益,又要保障消费者利益。单一维度的治理模式无法平衡多元目标,容易出现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的困境。

传统治理模式的核心是 “行政主导、人工监管、事后处置”,这种模式在小众市场、慢节奏环境下能够有效运行,但在大众化、数字化的环境下,就会出现 “管不过来、管不及时、管不到位” 的困境。因此,大众化时代的治理,必须转向数字化治理,以技术赋能治理能力升级。

  1. 数据驱动是数字化治理的核心支撑

数据是数字化治理的基础,治理的精准性、及时性、全面性,都建立在数据的基础之上。数据驱动治理,就是通过大数据技术全面采集市场数据,通过智能分析识别风险与问题,通过精准施策实现靶向治理,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体现。

  1. 数据实现治理对象的全面覆盖。

通过对接各大平台的后台数据,监管部门可以全面掌握创作者信息、作品内容、交易行为、用户反馈等全维度数据,实现对市场的全域感知,打破传统治理的信息壁垒。无论是头部机构还是个体创作者,无论是核心交易还是小众场景,都能被纳入监管视野,消除监管盲区。全域数据覆盖,让海量治理对象的全面监管成为可能。

  1. 数据提升治理响应的实时效率。

通过实时数据监测系统,可以对市场动态进行 7×24 小时不间断监测,一旦出现异常数据,系统可以自动预警,监管部门能够第一时间介入处置。相比于传统的举报核查、现场检查模式,数据驱动的治理响应速度大幅提升,能够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降低违法行为的负面影响。

  1. 数据保障治理决策的科学精准。

基于海量数据的分析,可以精准识别产业发展的趋势与问题,为治理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避免 “一刀切” 的粗放式治理。同时,可以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场景实施差异化的治理策略,实现精准监管,在规范秩序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产业活力。精准化治理,有效平衡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

如在版权治理领域,基于全网数据的版权监测系统,可以自动识别全网的侵权内容,自动发送下架通知,大幅提升版权治理的效率;在内容治理领域,智能内容审核系统可以实现对海量内容的快速审核,精准识别违规内容,保障内容生态的健康。

  1. 流量引导是大众化治理的关键抓手

在大众化时代,流量是市场运行的核心动力,也是资源分配的核心依据。流量的走向,直接决定了内容的传播、创作者的收益与产业的发展方向。因此,治理不能只停留在 “堵” 的层面,更要做好 “疏” 的文章,通过流量引导实现产业的正向发展。

流量引导的核心责任主体是平台,因为平台掌握着算法推荐的权力,决定了流量的分配规则。治理部门通过引导平台优化算法规则,可以实现对产业生态的间接调控,这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治理方式。

  1. 通过流量扶持引导优质内容创作。

平台可以加大对优质原创内容、正向价值内容、传统文化内容的流量扶持,让优质内容获得更多曝光与收益,引导创作者向优质创作方向发展,避免 “劣币驱逐良币”。流量扶持本质上是用市场化的方式树立价值导向,比行政命令更柔和、更有效。

  1. 通过流量限制打击违规行为。

对于流量造假、低俗内容、侵权作品等违规行为,平台可以通过限制流量、降低权重、封禁账号等方式进行处置,提高违规成本,遏制乱象的蔓延。流量限制直接切断了违规行为的利益链条,从根源上抑制违规动机。

  1. 通过流量均衡保障多元生态。

算法不能一味追求流量最大化,导致头部效应过度集中,而应当设置一定的多元性机制,给小众创作、基层创作者一定的流量扶持,保障生态的多样性,避免审美单一化与阶层固化。流量均衡能够维护大众化生态的丰富性与公平性。

流量是大众化时代的 “指挥棒”,用好流量引导这一抓手,就可以用较低的治理成本,实现对产业生态的有效调控,达到 “四两拨千斤” 的治理效果。

  1. 构建多元协同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数字化治理不是单一主体的治理,而是政府、平台、行业协会、公众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体系,同时坚持技术治理与制度治理双轮驱动。

从主体协同来看,政府层面负责制定治理规则与标准,建设公共监管数据平台,开展宏观调控与行政执法,守住产业发展的底线;平台层面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内容审核、数据监测、流量引导、用户权益保护等具体治理工作,是数字化治理的核心执行主体;行业协会层面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搭建沟通桥梁,推动行业标准的统一与治理经验的共享;公众层面通过举报、监督、评价等方式参与治理,成为治理体系的末梢神经,弥补监管部门与平台的监督盲区。

从治理逻辑来看,数字化治理要坚持 “技术治理 + 制度治理” 双轮驱动。技术是工具,制度是保障,技术治理提升治理效率,制度治理明确规则边界,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支撑大众化时代的产业治理。既要避免技术万能论,认为技术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也要避免制度僵化,跟不上技术与产业的发展节奏。

最终构建形成 “政府监管、平台主责、行业自律、公众监督” 的多元协同治理格局,实现治理效能与产业活力的平衡,保障大众化生态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八、生产范式从同质化到个性化的数智化深化

数字化构建了大众化的物理基础,实现了大众化规模的扩容;而数智化则推动大众化向纵深发展,实现大众化质量的升级。其中最核心的体现,就是数智化推动文化生产范式从 “大规模同质化生产匹配同质化需求” 向 “大规模个性化生产匹配差异化需求” 转型,破解了传统模式下 “规模与个性不可兼得” 的矛盾,为高品质的大众化提供了生产端的支撑。

  1. 短缺时代的生产逻辑

在物质与文化产品相对短缺的时代,大众化的核心矛盾是 “有没有” 的问题。生产端的核心目标,是用最低的成本生产最多的产品,满足最广泛大众的基本需求。因此,这一阶段的生产范式是 “大规模同质化生产”,对应的需求是 “大规模同质化需求”。

在文化艺术领域,这种生产范式体现为标准化的内容生产与批量复制。例如,传统出版业印刷标准化的书籍,广播电视制作普适性的节目,工艺美术厂生产批量的工艺品。这种生产模式依托工业时代的流水线生产逻辑,其优势是成本低、效率高、产能大,能够快速实现文化产品的普及,让大众从 “没有” 到 “有”,在文化匮乏阶段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但这种模式的局限性也十分明显:它以牺牲个性为代价,产品千篇一律,无法满足大众的差异化审美与个性化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物质生活的富足,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升级,从 “有没有” 转向 “好不好”“合不合心意”,大规模同质化生产与大规模差异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传统生产模式之所以只能实现同质化生产,核心原因是技术条件的限制:个性化定制的成本极高、周期极长,无法实现大规模落地。而数智化技术的发展,为破解这一矛盾提供了可能,成为推动生产范式转型的核心抓手。

  1. 消费升级下的需求变迁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文化艺术领域,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体现,就是需求的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升级,形成了 “大规模差异化需求” 的市场格局。

一方面,大众的审美水平不断提升,分化出多元的审美圈层。不同年龄、不同地域、不同背景的群体,具有截然不同的文化偏好,小众文化、圈层文化蓬勃发展。大众不再满足于统一标准的文化产品,而是追求能够彰显个人品味、契合个人兴趣的个性化内容。需求的分化程度越来越高,统一化的产品越来越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另一方面,大众的角色从 “消费者” 向 “参与者” 转变。用户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现成的作品,而是希望参与到创作过程中,定制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定制化、互动化、共创化的文化产品,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欢迎。用户参与生产的意愿不断增强,对个性化的需求也从产品层面延伸到过程层面。

这种需求变迁,形成了 “大规模差异化需求” 的市场格局 —— 需求的规模是海量的,但每一个需求都具有个性化特征。传统的大规模同质化生产,既无法满足个性化需求,也无法兼顾规模效应与成本控制。产业供给侧必须进行范式转型,而数智化就是实现这一转型的核心技术支撑。

  1. 数智化支撑大规模个性化生产的实现机制

数智化技术从需求洞察、创作生产、供应链路三个层面,构建了大规模个性化生产的实现路径,让 “千人千面” 的文化生产成为可能,破解了规模与个性的矛盾。

  1. 大数据精准洞察差异化需求。

数智化时代,用户的浏览、互动、消费等行为都转化为数据,通过对海量用户数据的分析,可以精准刻画每一个用户的需求画像,洞察不同圈层、不同个体的差异化偏好。这种精准的需求洞察,是大规模个性化生产的前提 —— 只有知道用户需要什么,才能针对性地生产对应的产品。大数据让分散的、隐性的个性化需求变得清晰、可量化,为生产端提供了精准的需求指引。

  1. AIGC 实现低成本个性化创作。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的突破,彻底改变了内容生产的模式。基于用户的需求标签,AI 可以快速生成定制化的艺术作品、视频内容、设计方案等,生产周期短、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例如,用户输入自己的喜好与需求,AI 就可以生成专属的数字艺术画作;品牌可以基于不同用户的特征,生成个性化的宣传内容。AIGC 让个性化创作的成本大幅降低,真正具备了大规模落地的可能,从生产端解决了个性化的成本问题。

  1. 柔性生产与数字孪生适配实体产品定制。

对于实体艺术产品、文创产品而言,数字孪生与柔性制造技术实现了生产端的柔性化。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可以在数字空间完成产品的个性化设计与模拟验证;通过柔性生产线,可以快速切换生产参数,实现小批量、多品类的定制化生产,兼顾个性化与生产效率。柔性制造让实体文化产品也能实现大规模定制,拓展了个性化生产的应用场景。

通过需求洞察、智能创作、柔性生产的协同,数智化构建了 “需求直达生产” 的闭环,实现了大规模生产的成本效率与个性化定制的产品体验的平衡,推动生产范式从 “大规模同质化” 向 “大规模个性化” 跃迁。

  1. 生产范式转型的产业价值与社会意义

生产范式的转型,不仅是生产技术的升级,更对文化艺术产业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从产业层面看,大规模个性化生产推动了文化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了新的消费潜力。它能够更好地匹配大众的差异化需求,创造新的消费场景与消费增长点,推动文化产业从 “量的扩张” 走向 “质的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个性化生产也倒逼产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升级。

从社会层面看,个性化生产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助于提升人民的文化获得感与幸福感。同时,个性化生产也鼓励了审美多元与文化创新,让不同的文化风格与创意都能找到生存空间,推动文化生态的繁荣与多样性。

数智化驱动的生产范式转型,并非完全取代传统生产模式,而是形成 “标准化打底、个性化升级” 的多元生产体系。基础性、普适性的文化产品,依然可以通过大规模生产保障普及;而升级型、定制化的文化产品,则通过数智化实现个性化供给,二者互为补充,共同支撑大众化时代的多元需求。

九、数智化赋能平权是大众化机制公平性的技术保障

大众化的核心内涵不仅是 “广泛参与”,更是 “公平参与”,即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群体,都能平等地享有文化权利、参与文化生产、分享产业红利。如果只有规模的扩大,没有权利的公平,大众化就是不彻底、低质量的。数智化技术的普及,为打破传统文化领域的权利失衡、实现文化平权提供了技术可能,是大众化机制公平性的重要保障。

  1. 传统文化艺术领域的权利失衡与准入壁垒

在传统模式下,文化艺术领域存在明显的权利失衡,多重准入壁垒阻碍了基层群体的参与,形成了文化领域的阶层分化。

  1. 创作技能壁垒。

传统艺术创作需要长期的专业训练与学习,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经济成本,缺乏资源的基层群体难以跨越技能门槛,无法进入创作领域。创作资源高度集中于专业院校与精英圈层,形成了创作层面的阶层固化。创作权利的不平等,是文化权利失衡的核心体现。

  1. 传播渠道壁垒。

传统传播渠道是稀缺资源,掌握在少数机构手中,向头部创作者与精英群体倾斜。基层创作者、小众文化很难获得传播机会,“酒香也怕巷子深”,大量优质的民间创作无法被大众看见。渠道资源分配的不平等,进一步加剧了创作领域的阶层固化。

  1. 交易参与壁垒。

传统艺术交易是封闭的圈层生态,进入门槛高、信息不透明,普通大众既没有参与渠道,也缺乏专业知识,只能作为旁观者,无法分享艺术资产增值的红利。文化资源与财富向少数群体集中,加剧了不平等。

  1. 文化认知壁垒。

优质的文化教育资源集中于城市与精英阶层,基层与偏远地区的群体难以接触优质文化内容,文化素养提升缓慢,进一步拉大了文化权利的差距。认知层面的鸿沟,是更深层次、更难跨越的壁垒。

这些壁垒导致传统的大众化,本质上是 “不平等的大众化”—— 大众只是被动的接受者,而非平等的参与者。而数智化技术的普及,为打破这些壁垒、实现文化平权提供了技术可能。

  1. 数智化赋能平权的核心维度

数智化技术从创作、传播、交易、认知四个维度,全面降低参与门槛,推动文化权利的平等化,构建技术赋能的平权机制。

  1. 创作平权:智能工具降低技能门槛。

AI 创作工具、智能剪辑软件、数字绘画工具等数智化创作工具,大幅降低了创作的技能要求。普通用户无需深厚的专业功底,借助智能工具就可以完成艺术创作、视频制作、内容设计。技术将创作的 “技能门槛” 转化为 “创意门槛”,只要有想法、有创意,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创作者,实现了创作权利的普惠。创作平权是文化平权的基础,它让每个人都拥有了文化表达的权利。

  1. 传播平权:去中心化平台打破渠道垄断。

社交平台、内容平台的去中心化传播机制,让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传播渠道。无论出身、职业、背景,只要内容足够优质,就有机会获得流量与关注,实现传播破圈。渠道不再是少数机构的专属资源,而是全民共享的公共基础设施,传播权利实现了平等化。传播平权让基层创作者拥有了被看见的机会,打破了渠道垄断带来的阶层固化。

  1. 交易平权:数字平台打破圈层壁垒。

线上交易平台、数字藏品平台等数字化渠道,打破了传统艺术交易的圈层壁垒与地域限制。普通大众可以用较低的成本参与艺术收藏与投资,基层创作者可以直接对接全国市场,无需依赖中介机构。交易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流程更加规范,降低了信息不对称,让更多主体能够平等参与市场交易,分享产业红利。交易平权让大众能够参与文化资产的价值分配,共享产业发展成果。

  1. 认知平权:数字内容降低学习门槛。

数字图书馆、线上艺术课、知识科普内容等数智化文化资源,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让偏远地区、基层群体也能免费或低成本接触优质文化教育资源。这有助于提升全民的文化素养,缩小不同群体间的文化认知差距,为文化平权奠定认知基础。认知平权从根源上缩小了文化权利的差距,是更具长远意义的平权。

  1. 技术赋能平权机制的运行逻辑

数智化之所以能够实现文化平权,核心在于其技术特性天然具有普惠性与去中心化特征,其运行逻辑可以概括为三点。

  1. 边际成本递减,实现资源普惠。

数字资源具有非排他性与可复制性,一份数字内容可以同时供无数人使用,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这使得优质的创作工具、传播渠道、文化内容,可以以极低的成本向全民普及,打破了传统资源稀缺性带来的不平等。边际成本递减的特性,是数字技术普惠性的核心来源。

  1. 去中心化连接,打破资源垄断。

数字网络是分布式的对等网络,没有绝对的中心节点,每个节点都具有同等的传播与连接能力。这从技术结构上打破了传统中心化机构对资源的垄断,让权力从中心向边缘扩散,赋予了普通个体更多的权利与机会。去中心化的技术结构,天然适配平等化的社会需求。

  1. 算法客观匹配,减少人为偏见。

在理想状态下,算法推荐只基于内容质量与用户兴趣进行匹配,不受创作者身份、背景、圈层的影响。相比于传统人工筛选的主观偏见,算法更具客观性,能够让优质的草根创作脱颖而出,实现基于能力的公平竞争。算法的客观性,为机会公平提供了技术保障。

  1. 平权进程中的数字鸿沟与优化路径

数智化为文化平权提供了技术可能,但现实中数字鸿沟的存在,制约了平权效果的充分释放。数字鸿沟并非单一维度,而是分为三层:一是接入沟,即部分偏远地区网络覆盖不足、智能设备普及率低,无法接入数字生态;二是使用沟,即老年群体、基层群体的数字技能不足,无法有效使用数智工具;三是知识沟,即不同群体的文化素养与信息辨别能力存在差异,在数字生态中的获益能力不同。

推动技术赋能平权,不能只依赖技术的自然演进,还需要配套的政策与社会措施,系统性弥合数字鸿沟。一方面,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网络与智能设备向基层、向偏远地区延伸,降低使用成本,夯实平权的物质基础,弥合 “接入沟”。另一方面,要开展数字素养与文化素养教育,提升弱势群体的数字技能与文化素养,让他们能够真正掌握数智工具,参与到数字文化生态中,弥合 “使用沟” 与 “知识沟”。

要警惕算法偏见与平台垄断带来的新型不平等。要加强对算法的监管,避免算法加剧头部效应与阶层固化;要规范平台行为,防止平台利用垄断地位剥削创作者与用户权益,保障技术平权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只有技术进步与制度保障协同发力,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的文化平权。

十、数智化推动以人为尺度的价值共生与重构

数字化构建了大众化机制的物理基础,数智化则进一步推动大众化从 “规模扩容” 的表层走向 “价值重构” 的深层。如果说传统工业文明下的文化大众化始终受制于 “以物为尺度” 的效率逻辑,将人视为同质化的消费对象与生产要素,那么数智化技术的成熟则为价值范式的转向提供了可能:它以人的真实需求为核心锚点,重构文化生产、传播、分配全链条的价值关系,推动多元主体从对立分割走向共生共创,最终将大众化的终极目标指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进程既是数字技术人文属性的回归,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

  1. 数智化时代的价值范式转向

文化大众化的进程始终内嵌于特定的生产方式与价值逻辑之中。工业时代的大众化生产,本质上是 “以物为尺度” 的效率导向型模式 —— 资本增值与生产效率是核心目标,文化产品被标准化、批量化地生产出来,大众被视为同质化的消费群体,其个性化需求与创造性潜能被规模化生产所压制。法兰克福学派所批判的 “文化工业” 正是这一逻辑的典型体现:大众化沦为资本控制下的文化标准化生产,人失去了主体性与批判性,沦为被动的文化消费者。这种模式下的大众化,是 “物的逻辑” 主导下的大众化,而非 “人的逻辑” 主导下的大众化。

数字技术发展的初期阶段,仍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工业文明的效率逻辑。平台流量变现、算法精准推送等模式,本质上仍是将用户注意力视为可变现的 “数字商品”,流量指标成为衡量内容价值的核心标准,人的真实精神需求被流量数据所异化。但随着数智化向纵深发展,技术生产力的极大释放开始突破 “物的尺度” 的束缚,“以人为尺度” 的价值范式逐渐成为可能。

所谓 “以人为尺度”,就是将人的真实需求、人的能力发展、人的价值实现作为文化生产与产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与评判标准,而非将效率、利润、规模作为终极追求。数智化为这一转向提供了物质技术支撑:其一,智能生产工具极大降低了创作成本,打破了生产端的资源垄断,人的创造性不再受限于物质条件与专业技能;其二,精准的需求洞察与柔性生产,让规模化生产与个性化需求得以兼容,不再需要以牺牲个性为代价换取效率;其三,去中心化的数字连接,赋予了普通个体传播权与话语权,人的主体地位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参与。简言之,数智化让文化发展从 “服务于资本增值” 回归到 “服务于人的发展”,让大众化从 “规模的普及” 升级为 “价值的共享”。

  1. 以人为尺度的价值共生体系的多维重构

数智化驱动的价值重构,并非单一环节的调整,而是全链条、多维度的价值共生体系构建。它打破了传统模式下主体对立、供需分离、技术与人文割裂的格局,推动文化生态各要素从冲突走向协同,形成多元共生的价值格局。

1、主体维度:精英与大众的价值共创共生

传统文化生态呈现出清晰的二元主体结构:精英阶层掌握创作、评判、传播的核心权力,大众处于被动接受的边缘位置,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圈层壁垒与价值不平等。数智化从底层消解了这一二元对立结构,推动价值创造从 “精英主导” 转向 “多元共创”,精英与大众从分割对立走向共生互补。

一方面,大众的主体地位得到全面激活。借助智能创作工具与去中心化平台,普通个体不再只是文化产品的消费者,更成为创作者、传播者与价值评判者。大众的创意、审美、需求直接参与到文化生产与价值形成的过程中,成为价值创造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专业精英的角色发生转型,从内容的垄断生产者转变为价值的引领者与赋能者 —— 专业艺术家可以通过数字平台开展美育传播,提升大众审美能力;专业研究者可以为大众创作提供学术支撑与价值引导,避免大众化走向低俗化。

在价值共生的格局下,精英与大众不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协同共创的伙伴关系:精英保障文化的专业高度与价值引领,大众提供文化的多元活力与市场基础,二者在数字生态中共同创造价值、共享发展红利,形成 “专业引领、大众参与、双向赋能、共同繁荣” 的主体共生格局。

2、供需维度:生产与消费的价值协同共生

传统工业模式下,生产与消费是分离的两个环节:生产端主导供给,消费端被动接受,供需错配是常态,人的真实需求往往让位于生产效率与成本控制。数智化打通了生产与消费的数据壁垒,推动二者从分离走向融合,形成供需协同的价值循环。

从需求侧看,大数据技术能够精准捕捉个体的差异化需求,将分散的、隐性的大众需求转化为清晰的、可量化的生产指令,让生产真正围绕人的需求展开。从供给侧看,AIGC、柔性制造等数智化生产技术,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响应个性化需求,实现 “需求直达生产” 的快速匹配。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可以直接参与到生产过程中,通过定制化设计、创意反馈、二次创作等方式,成为生产环节的参与者,“产消者”(Prosumer)成为大众化时代的新型主体。

这种供需共生的价值关系,彻底改变了 “生产决定消费” 的传统逻辑,转向 “需求引导生产、生产创造需求” 的双向互动。人的差异化需求不再是规模化生产的障碍,反而成为价值创造的新源泉;生产活动也不再是异化的物质劳动,而是满足人的发展需求、实现人的创意价值的载体。

3、技术与人文维度: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融合共生

技术发展进程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失衡始终是核心争议。数字技术发展初期,工具理性一度占据主导,流量至上、算法绑架、人文消解等问题凸显,技术似乎正在背离人文初衷。但数智化的高阶发展,正在推动二者从对立走向融合,实现技术工具理性与人文价值理性的共生。

技术的工具理性为人文价值的大众化传播提供支撑:数字孪生技术让千年文物 “活” 起来,触达亿万大众;智能翻译与字幕技术打破语言壁垒,让不同文化的艺术成果实现普惠共享;区块链技术为创作者权益提供保障,让人文创作获得稳定的价值回报。技术不再是人文的对立面,而是人文价值的放大器与传播器。

同时,人文价值理性为技术发展校准方向:艺术审美为 AI 生成内容注入灵魂,避免技术生产的同质化与空洞化;人文伦理为算法设计划定边界,防范算法歧视、信息茧房等技术异化问题;人的精神需求为技术应用指明目标,让技术发展始终服务于人的福祉,而非资本的增值。

技术与人文的共生,本质上是让技术回归 “人的工具” 的本位,让人文获得 “技术赋能” 的支撑,二者共同服务于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与全面发展。

4、代际与圈层维度:传统与现代的价值传承共生

文化的延续与发展,离不开代际传承与圈层融合。传统模式下,传统文化与年轻群体之间存在代际隔阂,小众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存在圈层壁垒,文化价值难以实现跨代际、跨圈层的传递与创新。数智化构建的开放数字空间,为不同代际、不同圈层的文化价值提供了碰撞、融合、共生的场域。

在代际维度,传统文化、非遗技艺通过短视频、数字藏品、虚拟场景等年轻化的数字形态,打破了陈旧、刻板的印象,重新获得年轻群体的关注与喜爱。年轻人在数字接触中了解传统文化,并通过二次创作赋予其现代表达,让传统文化在传承中实现创新,形成 “传统赋能现代审美、现代激活传统活力” 的代际价值共生。

在圈层维度,不同审美、不同领域的小众文化,借助算法推荐与社群连接找到自己的受众,同时也在跨圈层的互动中相互借鉴、融合创新。主流文化吸收亚文化的活力,亚文化获得主流的认可与支持,多元文化形态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共同丰富了大众的精神文化世界。

  1. 价值共生的终极指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路径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指的是人的体力、智力、个性、社会关系等各方面能力的充分、自由、协调发展,人摆脱了异化劳动与片面发展的束缚,能够自主、自愿地发展自身潜能。数智化推动的以人为尺度的价值共生,最终指向正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它从劳动解放、关系拓展、个性彰显、权利普惠四个维度,为这一目标的实现创造了现实条件。

1、创造性劳动解放:回归人的本质力量

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但在异化劳动状态下,劳动成为人被迫承受的负担,人在劳动中无法实现自我价值。数智化技术的核心价值,在于将人从机械性、重复性、事务性的异化劳动中解放出来,让劳动回归创造性本质。

在文化生产领域,AI 智能工具可以高效完成素材整理、基础渲染、批量剪辑、数据统计等重复性工作,将创作者从繁琐的事务性劳动中解脱出来,使其能够将精力集中于创意构思、审美表达与思想沉淀。对于普通大众而言,智能工具大幅降低了创作的技能门槛,无需长期的专业训练,就可以借助 AI 辅助实现自己的创意想法。此时,创作不再是少数专业人士的职业技能,而是每个人都可以参与的创造性活动;劳动不再是谋生的被动手段,而是展现个人创造力、实现自我价值的主动选择。

这种创造性劳动的解放,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核心基础。当人能够自主从事创造性劳动,在劳动中展现自己的天赋与价值,人的本质力量才能得到真正的发挥。

2、社会关系拓展:丰富人的发展维度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发展离不开丰富的社会关系与广泛的社会交往。传统社会中,人的交往受限于地理空间、身份阶层与职业圈层,社会关系单一且固化,限制了人的发展维度。数智化构建的泛在连接网络,打破了物理与社会的双重壁垒,极大拓展了人的社会交往空间。

在大众化的数字文化生态中,个体可以突破地域与阶层的限制,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审美追求、价值认同,建立多元的数字社群与社会连接。人们可以在不同的文化社群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发展自身的多元属性:在艺术社群中发展审美能力,在创作社群中锻炼创意能力,在公共讨论中提升思辨能力。丰富的社会交往与文化参与,让人突破狭隘的个体局限,接触多元的思想与文化,不断丰富自身的精神世界与社会属性,实现社会性的全面发展。

3、个性发展支撑:彰显人的独特价值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最终要落脚于个性的自由彰显。传统同质化生产模式下,人的个性需求被标准化供给所压制,个体被迫适应统一的文化产品与价值标准,个性发展受到限制。数智化驱动的大规模个性化生产与分众化传播,从供给与需求两端为个性发展提供了支撑。

在消费端,千人千面的内容推荐与定制化的产品供给,让每个个体都能获得符合自身审美与需求的文化产品,人的差异化需求得到尊重与满足,不再需要削足适履地适应标准化内容。在生产端,去中心化的传播机制让每一种个性化的创作都有机会找到受众,个体的独特创意与审美表达能够获得市场认可,无需为了迎合大众而磨平个性。

对个性的尊重与支撑,让人的发展不再是统一模板的复制,而是各具特色的多元生长。每个个体都能自由发展自己的兴趣与天赋,彰显自身的独特价值,这正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核心体现。

4、文化权利普惠:夯实发展的公平基础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应当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发展,而非少数群体的特权。数智化赋能的文化平权机制,打破了传统文化资源分配的不平等格局,让全体人民都能平等享有文化权利,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夯实了公平基础。

借助数字技术,优质的美育课程、艺术资源、文化遗产可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地触达偏远地区、基层群体与弱势群体,弥补了传统模式下的资源分配鸿沟;智能创作工具的普及,让经济条件有限、缺乏专业训练的群体也能参与文化创作,获得自我实现的机会;透明开放的数字交易平台,让基层创作者能够直接对接市场,凭借自身能力获得发展机会,而非依赖圈层资源与身份背景。

文化权利的普惠,让每一个人都拥有发展自身文化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等机会,避免了数字时代的阶层固化与发展分化,让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了普遍的现实意义。

  1. 现实审思:价值共生进程中的异化风险与矫正路径

数智化为价值共生与人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但技术本身并非天然向善,在资本逻辑与工具理性的影响下,价值共生的进程中仍潜藏着多重异化风险,需要理性审视与主动矫正。

从现实风险来看,其一为算法异化。看似个性化的算法推荐,实则可能将人禁锢在信息茧房之中,固化个体的认知边界,削弱人的独立判断能力与多元接触机会,反而限制了人的全面发展;其二为资本异化。若资本逻辑主导数智化发展,技术工具就会沦为收割注意力、榨取剩余价值的手段,大众化演变为流量变现的工具,人的真实需求被资本制造的虚假需求所替代,人的发展让位于资本的增值;其三为数字鸿沟异化。数字素养与基础设施的差异,会导致新的发展不平等 —— 数字能力强的群体能够充分享受数智化红利,获得更多发展机会,而数字弱势群体则可能被进一步边缘化,加剧发展差距。

针对上述风险,需要从多维度构建矫正路径,保障价值共生始终沿着 “以人为尺度” 的方向推进。第一,价值锚定,确立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数智化应用的根本价值导向,将人文伦理嵌入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全流程,引导技术向善;第二,制度规制,完善数字治理法律法规,规范算法推荐、数据使用与平台运营,遏制资本无序扩张,保障数字文化生态的公共性与普惠性;第三,素养提升,推进全民数字素养与人文素养教育,提升个体的工具使用能力、信息辨别能力与审美判断能力,强化人在数字时代的主体性;第四,生态共建,构建政府、平台、社会组织、个体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共同维护公平、开放、包容的数字文化生态,让数智化发展的成果真正服务于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发展。

十一、结论

本文以 “数字化是实现文化艺术大众化机制的物理基础” 为核心命题,系统阐释了数字化与数智化对大众化机制的支撑作用与重构逻辑,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数字化是大众化机制的底层物理支撑。传统大众化模式受制于物理空间、载体容量、渠道资源等约束,只能实现有限的普及式大众化;而数字化通过构建泛在连接、海量数据、智能算力三位一体的技术基础设施,打破了时空限制与圈层壁垒,为全民参与的大众化机制提供了运行空间、功能工具与结构基础,是大众化从理念走向现实的必要前提。

2、数字化全面重塑大众化的价值链条。在资产管理维度,数字化开启了文化资产的数字化管理时代,而 IP 化是价值释放的核心前提,二者共同推动文化资产从圈层封闭走向大众开放;在价值发现维度,数字化推动价值发现从精英主导向大众参与转型,算法、流量与市场选择构成了核心路径,形成了二元价值判断体系;在价值管理维度,数字化成为全流程价值管理的核心工具,从评估、保护、增值、风控全面提升管理效能,适配海量资产的管理需求;在传播维度,数字化传播实现了范式革命,必须突破传统传播理念的局限,构建用户导向的传播生态。

3、数字化治理是大众化生态的核心保障。大众化带来的海量主体与多元乱象,对传统治理模式提出了挑战;数据驱动与流量驱动构成了数字化治理的双核心,通过多元主体协同与技术制度结合,能够实现精准、高效、包容的治理,保障大众化生态的健康运行。

4、数智化是大众化机制的高阶升级方向。数智化作为数字化的进阶形态,一方面推动生产范式从大规模同质化向大规模个性化转型,适配大众的差异化需求,实现大众化从 “量的普及” 向 “质的升级” 跃迁;另一方面赋能文化平权,打破传统的参与壁垒,推动大众化从 “广泛参与” 向 “公平参与” 升级。更重要的是,数智化推动价值范式从 “以物为尺度” 向 “以人为尺度” 转向,构建多元主体的价值共生体系,最终指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大众化的人文升华。

5、推动文化艺术大众化,须夯实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全民参与提供物质支撑;要坚持 IP 化运营与数字化管理结合,激活文化资产的大众价值;要平衡精英价值与大众价值,构建多元协同的价值体系;要完善数字化治理体系,保障大众化生态健康有序;要把握数智化发展机遇,推动生产升级与文化平权,最终实现文化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6、随着生成式 AI、元宇宙、Web3.0 等技术的持续迭代,文化艺术大众化将迎来更多可能性。技术的进步将进一步降低参与门槛、丰富参与场景、深化价值共生,但也会带来更多新的伦理与治理挑战。研究需要持续跟踪技术演进,不断深化对大众化机制的认识,为数字时代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与全民共享提供持续的理论支撑。



责编: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