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9-19 08:33:42点击:
数月前,有朋友向我咨询说,他邻居的一亲戚因销售红酒被山东省公安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刑事拘留了,自家的一台车辆也被扣押,家属不知所措,向我问道。
我向家属了解的基本情况并作出法理分析,同时告知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必要性,家属可根据自身的财力情况,决定要不要聘请律师。本着是帮忙提供咨询为出发点,所以便没有跟踪后续。
今晚上,这朋友又一通电话打来,告诉我他邻居的一亲戚人已取保出来了,当时扣押的车辆也予以返还了。但是邻居亲戚认为律师起的作用不大,取保和财产返还只是侦查机关证据不足罢了。不能归功于律师身上。特让我帮其分析一下,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下欠的5万元律师费是不是可不用支付了。
好家伙,这简直是典型的把律师的专业服务当成“应该的”,把返还归为“运气好”,这种事后“忘恩”,说白了就是不认可律师的价值。如是,我果断拒绝了朋友的要求。
扣押物品是否返还?犯罪嫌疑人能不能取保?要是律师没在侦查阶段多次递书面意见,说清这些物品跟案子没关系;要是没跑好几个地方调证据证明权属,这“失而复得”说不定就是空想。如今当事人心里满是失而复得的欢喜,转身就把身后的律师抛在了脑后。这份结果看着“顺理成章”,可背后藏着的那些付出,没几个人真的放在心上。
法律这事儿绝不是碰运气,每往前推一步都得靠真功夫。律师团队开过多少次研讨会?检索过多少类案?研究过多少法条?来回奔走跟公安机关做过多少回沟通?起草并提交多少法律文书?刑事案件里的每一点突破,都是实打实的专业能力换来的。
律师的全身心付出不全是图当事人道一句“谢谢”,但这份尊重不该随着结果落地就没了踪影。那些夜里亮着的灯、跑出来的脚印、堆成山的卷宗,总得有人看见,也应该被记着。
哥们,还记得大学里的法律课堂上有人说的一句话“当事人当时就是人,事后就不一定是人”。(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