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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沐:深入研究前沿实践与趋势建构新时代艺术金融学科体系

更新时间:2025-06-18 11:46:58点击:

艺术金融的创新实践在数字化背景下遇到了很多难题……受认知的限制与利益的制衡,我们的探索步伐已远远不能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已远远不能适应数字形态艺术金融的发展,亟需有新的突破。 By 西沐

深入研究前沿实践与趋势建构新时代艺术金融学科体系

西 沐

本书是第十一届中国艺术金融年会暨第四届国际艺术金融发展论坛嘉宾主旨发言为主体的一本论文集。本届年会论坛以“艺术金融:前沿实践与学科建设”为主题,设置了三个分主题主题演讲板块,分别为“分主题一:艺术金融的前沿实践”、“分主题二:艺术金融的学科建设”、“分主题三:艺术金融新视野”。与会专家们围绕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为艺术金融学科建设、前沿理论研究和艺术金融实践等开拓了新方向。

中国艺术金融的创新发展,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除了世界局势动荡不安,全球化不断碎片化,不确定性极具增加以外,中国艺术金融的创新发展遇到的挑战有:一是新技术的融合发展,出现了新形态空间;二是出现了新的媒介:第三、第四媒介的不断兴起;三是互联网与数字经济,使我们进入了新消费时代;四是美学转型、审美文化的兴起,精神消费崛起;五是数字化时代,新的基础设施不断进化,艺术发展形态进入新形态,艺术的生产、运营、消费、服务都有其内在规律,艺术金融越来越专业化、系统化、学科化;六是艺术金融的创新发展的监管有机构监管越来越向数据驱动的平台化治理转向。

中国艺术金融创新发展在遇到非常强烈的挑战的同时,也为其创新发展打开了大门,提供了巨大的机遇。突出地表现在:一是基础设施的进化重塑了艺术金融的生态;二是数字艺术资产形态的创新重构了价值发现与价值管理的范式;三是REITs与RWA:资产证券化与普惠化的探索进入活跃期;四是Web3.0与DAO去中心化治理不断深化;五是新技术驱动下的艺术金融新格局,那就是迈向数智化艺术金融新时代。

数字化的深化发展使艺术金融的创新探索进入一个新的形态。这个新形态的进化发展是与基础设施的不断建构与迭代密切相关。从传统形态的基础设施,到互联网形态基础设施,再到普通号新天地基础设施,进而到数字化形态基础设施、数智化形态基础设施,可以说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探索也不短进入新的时期。值得重视的是,数字经济及其新业态、新形态的发展伴随着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快速融合发展而呈现出勃然生发态势,成为了世界经济发展重要的力量与组成部分。但是,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人们对其发展的特质、基本规律、发展内核与基础等问题的认知与理解亟待加强。基于这一背景,聚焦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与核心问题。首先,数字经济是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其次,强调数据要素化是一个战略概念,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第三,明确数字资源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逻辑始点,强调数字资源价值发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第四,新需求新基础设施对推动数字经济新形态重塑的重要意义;第五,数字化场景是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中主要的研究对象;第六,强调要以发展数字产业新业态,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形态;第七,数字经济发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平台与手段。

数字经济的深化研究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的实践发展已明显超越理论研究,从而倒逼数字经济相关基础理论研究的创新发展。相关研究基于“学科逻辑起点-学科内在逻辑-学理内涵特征—学科形态—核心理论架构—体系方法”的学理链,尝试构建中国语境下的数字形态艺术金融理论体系。我们应该重视的是,平台作为一种机制,在为数字形态艺术金融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的垄断和治理问题不容忽视。同时,应该强调的是,我们更应该围绕数字资源的特质去研究问题,形成新的认知范式、方法范式,并基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服务、治理等六个基本的环节,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全面系统地研究探索数实融合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把对数字形态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研究推向纵深。

数字形态艺术金融的探索有很多新的特点与新的发展范式,它不同于传统形态艺术金融的实践探索。随着数字时代的全面深化发展,它面对的的艺术创作、艺术市场、艺术产业经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呈现出几大趋势:

第一,数字化使艺术市场、艺术产业这一产业基础发生了根本变革。艺术及其资源的系统化、确权及资产化、供给体系、媒介体系、需求体系全链条、全要素数字化都是建立在数字化的基础之上,数字技术快速从其产业基础中外溢,在催生新场景的同时,引发艺术金融领域的数字化变革,数据已成为推动艺术金融演变的新一代生产要素。

第二,艺术金融业态越来越清晰地表现为艺术金融产业的数字化即传统艺术金融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艺术金融产业与艺术金融数字化治理三个大的版块。

第三,数字化场景的建构已经成为艺术金融发展的核心。据不完全统计,人类获取信息的 83%来自视觉,人类认知记忆的 70%来自于交互。大屏小屏、屏内屏外、人与内容的跨屏互动与交互,将取代传统的单向内容呈现,成为万千数字化场景的重要特征。

第四,场景沉浸化是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融合方向,新形态空间已经来到人的眼前。在信息获取的需求得到满足后,人们正在通过 5G+8K、XR、AI、IoT 等技术,推动寻求构实体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无感切换、无缝衔接的沉浸式物联网融合体验。人们发现,艺术金融的创新发展正在走向可视化、体验化、便捷化的场景建构中,在以前很多无解的问题,随着数字化、数智化的发展,很多是一个技术问题或是一个场景建构问题。

第五,数字化驱动将成为最为核心的推动力。无论是商业模式的建构、数字化场景的建构,还是治理的进步与落实,都将紧紧依赖数据这一核心资源。

现在艺术金融的创新实践在数字化背景下遇到了很多难题,解决这些难题也在探索一些新的思路,但总的来说,受认知的限制与利益的制衡,我们的探索步伐已远远不能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已远远不能适应数字形态艺术金融的发展,亟需有新的突破。如在确权环节、评估定价环节、交易环节等我们的认知和实践还没有突破传统形态艺术金融及其资源条件下所形成的有关认知、做法与工具的框架。以至于在数字经条件下发展艺术金融还在用传统的工具、办法进行延伸,试图用老的工具、办法来解决问题,即穿新鞋走老路的问题。如何构建数字条件下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全新的格局、全新的认知、全新的理论形态与学科架构和体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不然,在数字条件下发展艺术金融,而用老的传统的工具与办法的延伸,只能阻碍数字形态艺术金融的发展速度,阉割数字化形态艺术金融发展的创造力。

现实的发展需要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艺术金融相关实践探索已经远远的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数字艺术及其数字艺术资产的发展日新月异,数字艺术金融的实践更是层出不穷。已有的实践探索从来没有像今天需要理论及其体系的支撑与指导。所以,我们认为,理论研究工作者要拥抱实践,聚焦数字艺术、数字资产、数字艺术资产的交易、数字化治理等关键性的艺术金融问题进行理论的突破,形成理论形态与学科架构与体系,以便更有效的指导数字艺术资产交易的实践,使数字艺术资产的交易能够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为此,我们认为要重视围绕价值可信这一主线来建构艺术金融在数字化背景下的学科体系与运营体系。艺术金融学的逻辑基点是艺术品及其资源,研究与探索艺术金融发展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提升与服务艺术品及其资源的价值发现能力与水平。在数字化背景下,如何实现价值可信就显得特别重要。在强调价值可信这一概念的同时,我们要高度重视数字化背景下的艺术艺术金融治理问题。数字化是个战略性课题,其中价值可信不可回避。价值可信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也不仅是一个数字生态、交易结构与模式问题,它更多地是涉及到数字经济的治理与监管问题。在坚持合规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下,依托技术体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提高自身风险管控和履约能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共享式发展和可持续性增长。(本文系即将出版的《艺术金融的前沿实践与学科建设》一书的前言)



责编: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