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2-01 22:51:01点击:
2月1日,博湖县查干诺尔乡敦都布呼村“两委”与驻村工作队在入户时了解到,村九组马艳开了一家馍馍鲜面店,村干部与工作队准备帮助马艳开展个体户的年报公示,马艳说前几天有个人打电话给他完成了年报,并收取了398元代办费用。
村干部与工作队给马艳宣传个体户年报公示不需要收费,国家也没规定年报公示要收费,村干部与工作队立刻查看了马艳的微信转账记录,并将转账信息作为证据保存下来。村干部与工作队立刻联系村警务室。
村干部与工作队、警务室民警随即联系年报代办方,告知代办方开展年报公示没有规定要进行收费,要求将398元代办费还给马艳,代办方通过村干部与工作队、警务室民警的法律讲解,及时将398元代办费还给了马艳。
村干部与工作队、警务室民警也对马艳进行了宣传,遇到陌生人打电话要求转账支付要慎重,及时联系村干部与工作队、警务室进行确认。
马艳激动的说道:“谢谢你们,以后我会加以防范。”(贾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