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9-02 08:10:56点击:
【资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在原告未依法得到补偿款和安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原告房屋,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事件】2015年8月13日早上5点多钟,在原蓬莱区领导张某令的指挥下,执法人员突然包围顾文寿所有的天鹅宾馆,破门闯入宾馆,把百余名正在熟睡的旅客强行驱离,把顾文寿和他的亲戚们、服务人员都强行拉上警车带走,进行异地拘留看守,从早上5时许到晚上23时,并采取屏蔽手机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实施非法拘留看守长达17个小时之久,随后蓬莱区政府官员张某令指挥公安干警和大批闲杂人员,将天鹅宾馆强行拆除,夷为平地,许多贵重物品被一洗而空。天鹅宾馆是顾文寿的家,也是唯一的住处,暴力强拆之前,没有提前通知顾文寿,连一件贴身衣物都没拿出来。2016年顾文寿因拆迁被折磨得患上重病肝癌,多年来一直在维权路上四处奔走呼号,却找不到说理的地方,2025年10月顾文寿因患肝癌含冤而死。

据知情人说,蓬莱政府官员张某令打着旧城改造的幌子,实则是商业开发现如今的“利群·海清广场”项目,以骗取国家对地方政府的旧城改造巨额补助,将这笔巨大的补助款挪作他用。而后,又以旧城改造的超低价格从拆迁户手中购买房屋,随后再高价卖给商业开发商,用于商业开发,赚取高额利润,暗中进行贪污腐败。

顾文寿的亲属告诉记者:“天鹅宾馆是国有土地出让40年大产权证,我们只经营了20年,还有20年的使用期,蓬莱区政府在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只补偿房屋,对土地的补偿一字不提,让我们土地使用权人蒙受到重大的经济损失。”
律师高东亮剖析案件说,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公安干警不能参与强拆活动,蓬莱公安干警当时不但参与暴力强拆,而且还限制了被拆迁人长达17个小时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
有知情群众说,最可恨的是政府官员张某令,为了达到顺利强拆的目的,勾结黑恶势力,强买强卖银行对于顾文寿在农信银行的债权,把债权卖给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开发商,由他们再配合政府官员张某令指挥的暴力强拆。张某令还找“光大评估公司”进行私下项目评估,给当事人顾文寿的财产造成巨额损失。

据蓬莱市国土局2016年6月1日给给中共蓬莱市委、蓬莱市人民政府官方文件《关于天鹅宾馆土地回收情况汇报》中提到“但存在潜在风险。1,蓬莱市人民法院(2014)蓬行审执字第3号和烟台中院(2015)烟行初字124号行政裁定书可以看出:这两份法律裁决,明确表明土地收回问题。而且(2015)烟行初字124号行政裁定书中,还强调了蓬莱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拆除过程时没有扩大范围。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我们认为:蓬莱市人民政府(2013)1号房屋征收决定及(2013)15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不包含“土地收回”的字眼。不能用推理的方法来认定房屋征收就视为土地使用权一并征收。收回土地使用权也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否则顾文寿可能以扩大征收范围为由,将蓬莱市政府和国土局再次起诉,最终可能导致政府和国土局败诉,并将会影响该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和项目的顺利落实。并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此文件显示,顾文寿所有的天鹅宾馆拆迁补偿范围,确实没有补偿地钱,只有地上附属物的补偿。
2026年7月27日,媒体记者将上述事件通报给蓬莱区委宣传部,期望地方政府能够高度重视,依法处理顾文寿所有的天鹅宾馆拆迁补偿纠纷。时至发稿日也未得到合理回复。
房、地是老百姓生活的根基,在涉及房、地的问题上,需要保持更高的法律警觉性。顾文寿所有“天鹅宾馆”整个房屋征收过程必须在法律的规制下完成,任何一环都不能脱离法律的监督而单独存在。本案的发生归根结底是个别官员为谋取私利,暗中操控,脱离了法律监管造成的。
山东蓬莱发生的顾文寿所有“天鹅宾馆”拆迁补偿纠纷将如何处理,我们拭目以待!(魏明晟)
来源:知乎新闻